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立法理由
友善列印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檢察機關辦理被害人刑事訴訟資訊獲知平台應行注意事項 7
民國 109 年 02 月 10 日
為使檢察機關提供案件資訊之時點明確,明訂檢察機關僅提供核准聲請後發生之案件 資訊。惟對於繼續存在之強制處分結果(例如被告羈押之狀態),因攸關被害人權益 ,為使被害人明瞭,亦應一併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