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9 12:36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
公發布日:民國 108 年 04 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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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人民陳情事項非屬本署權責者,應陳報檢察長核准後,移請權責單位
    處理,並告知陳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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