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3 04:55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
公發布日:民國 108 年 04 月 03 日
3
三、人民至本署陳情時,應導引至政風室瞭解並記載其陳情意旨,陳核後
    送分案處理。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