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30 20:37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看守所停車場使用管理要點
公發布日:民國 103 年 0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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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所停車場分公務停車位、臨時停車位、員工停車位,使用對象如下
    :
(一)公務停車位:於路面或牌告標示「公務用」者,僅供本所公務車或
      至本所洽公、送貨車輛停放。
(二)臨時停車位:本所接見室前之停車位,提供民眾接見、洽公、送貨
      、來訪或參加活動之車輛停放。
(三)員工停車位:除公務停車位、臨時停車位外,其餘停車位可供本所
      員工停放。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