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5 09:48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查封大型機具及車輛保管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11 年 08 月 01 日
10
十、本分署專責保管人應妥慎保管交付保管之相關大型機具、車輛鑰匙及
    證件,並每月至保管場巡視一次,必要時得請政風人員協助。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