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5 14:50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受訓學員社團活動實施須知
廢止日期:民國 112 年 0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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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學員社團置指導人員,由本署人力培育科教輔人員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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