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6 03:25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受訓學員社團活動實施須知
廢止日期:民國 112 年 0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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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參加對象:三等監獄官班及四等管理員班受訓學員。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