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5 08:39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組織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2 年 01 月 13 日
第 3 條
本所置所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三職等,必要時得依醫事
人員人事條例規定,由師(一)級之相關醫事人員擔任;副所長一人,職
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至第十二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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