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9 22:44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受訓人員品德素養考核成績加減分基準
修正日期:民國 112 年 03 月 23 日
1
一、法務部矯正署(以下簡稱矯正署)綜合規劃組人力培育科為培養訓期
    四週以上受訓人員良好品德操守,落實輔導考核工作,特訂定本基準
    。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