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4 09:34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受訓人員生活教育座談會實施須知
修正日期:民國 112 年 05 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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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要領:
(一)受訓人員發表學習心得、提出建議事項時,均應心平氣和、坦白真
      誠,並須破除成見,不得惡意攻訐。
(二)教輔人員應設法了解受訓人員,發掘問題,並給予適當指導。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