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6 01:04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檢察機關核發因災害失蹤人民死亡證明書應行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106 年 01 月 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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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檢察機關應於轄區發生災害時,密切注意有無人民因災害而失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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