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6 14:15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犯罪被害人及其子女就學(托)補助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5 年 08 月 01 日
5
五、補助金額
(一)托兒所、幼稚園:新臺幣一萬五千元。
(二)國小:新臺幣二千元。
(三)國中:新臺幣三千元。
(四)高中(職)以上院校:依附件。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