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4 07:49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臺灣高等檢察署防制人口販運督導小組設置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0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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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小組由本署檢察長擔任召集人,指定主任檢察官一人為執行秘書,
    綜理本小組行政事務,並指定檢察官五人至七人為本小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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