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0 14:45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及所屬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
公發布日:民國 95 年 01 月 02 日
第 4 條
重製或複製政府資訊,如另需提供郵寄服務者,其郵遞費用以實支數額計
算。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