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9 01:36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南投看守所值勤禁見舍勤務補充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8 月 10 日
9
九、禁見中違反規定,受「禁止接見」處分者,於解除禁見日執行之。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