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2 08:02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南投看守所值勤禁見舍勤務補充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8 月 10 日
5
五、除星期例假日外,每日於晨間實施運動,時間以三十分鐘為原則,運
    動前後均應嚴密檢身,運動時不得交談,同案應以隔離或分批方式進
    行,以防止串證。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