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9 02:05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臺北看守所志工服務隊守則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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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隊員得以書面敘明原因向本隊聲明退出服務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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