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3 12:34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中央警官學校犯罪防治學系畢業生分發監院所服務作業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11 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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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畢業生參加特種考試乙等警察人員考試及格者,即依公務人員任用法
    分發各監院所以科 (課、組、股) 員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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