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6 10:16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1 年 06 月 22 日
第 15 條
依本法所為之罰鍰,其裁處權因五年內不行使而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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