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4 01:36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受戒治人所外戒治實施辦法
公發布日:民國 88 年 02 月 24 日
第 5 條
受戒治人實施所外戒治,應於上午八時至下午六時行之。
國定例假日停止實施所外戒治。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