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受戒治人所外戒治實施辦法 第 5 條
受戒治人實施所外戒治,應於上午八時至下午六時行之。 國定例假日停止實施所外戒治。
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