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3 08:20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監所衛生業務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64 年 03 月 17 日
7
七  各監所應加強食品之檢查與管理,凡監所外送人之飲食有防害衛生者
    ,應禁止之。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