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8 01:36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監所衛生業務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64 年 0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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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監房、工廠炊場浴室廁所應每日清掃,浴廁水溝並應時加消毒。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