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8 09:34
現在位置:
廢/停
法務部所屬各監院所業務革新執行要點
法條內容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法務部所屬各監院所業務革新執行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94 年 10 月 03 日
95
九十五 應將管理人員「急救醫療常識」列為施教科目 (各外役監獄尤須 加強實施) ,以加強灌輸管理人員簡易急救醫療常識,減輕收容 人意外傷害至最低程度。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