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3 19:37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所屬各監院所業務革新執行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10 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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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八  應儘量與所在地醫療機構訂約,提供醫師至監所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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