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1 11:03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監院所處理重大事故作業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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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本要點所稱重大事故係指監院所發生暴動、火災、地震、脫逃等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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