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2 01:03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解送人犯辦法
廢止日期:民國 110 年 12 月 13 日
第 4 條
各機關如因解犯過多,或直達之水陸路程過長,致財力不足時,應呈請該
管主管機關另行撥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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