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04 02:13
現在位置:
羈押法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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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羈押法
英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01 月 15 日
第 35 條
被告得自備書籍、報紙、點字讀物或請求使用紙筆及其他必要之用品。但 有礙看守所作息、管理或安全之虞者,得限制或禁止之。
司法解釋
0
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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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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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2
立法理由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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