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6 08:10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羈押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9 年 01 月 15 日
第 15 條
監禁之舍房分為單人舍房及多人舍房。
被告入所後,以分配於多人舍房為原則。看守所得依其管理需要配房。
共同被告或案件相關者,應分配於不同舍房。
被告因衰老、疾病或身心障礙,不宜與其他被告群居者,得收容於病舍。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