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7 16:49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檢察機關辦理扣押物沒收物應行注意事項
修正日期:民國 110 年 06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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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違禁物性質上不能銷燬或有經濟價值者,應另為適當之處理。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