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30 04:22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檢察官搜索政府機關應行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90 年 06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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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搜索時應出示證件並通知該管長官或可為其代表之人在場。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