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19:04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仲裁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4 年 12 月 02 日
第 2 條
約定應付仲裁之協議,非關於一定之法律關係,及由該法律關係所生之爭
議而為者,不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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