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19 08:21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暨所屬機關現職人員自費出國進修申請留職停薪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92 年 06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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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非經核准不得改變進修項目或改往其他國家進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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