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6 01:02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學員自我介紹須知
廢止日期:民國 93 年 08 月 05 日
5
五  學員自我介紹完畢後,主持人或指導人員得個別講評或整體講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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