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6 00:49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改善法務部公文處理方式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106 年 0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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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急要公文應由專人持送會辦或陳核,以爭取時效。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