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4 05:25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辦理假釋應行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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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一條所稱之少年受刑人,係指行為時未滿十
      八歲之受刑人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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