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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監獄及看守所施以隔離保護辦法
公發布日: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第 13 條
收容人施以隔離保護期間,因戒送外醫住院治療、罹患疾病經醫師診斷需
療養或有其他特別事由無法移入隔離保護舍房者,停止隔離保護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