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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2 年 06 月 09 日
第 24 條
民法總則編及債編關於夫妻、配偶、結婚或婚姻之規定,於第二條關係準
用之。
民法以外之其他法規關於夫妻、配偶、結婚或婚姻之規定,及配偶或夫妻
關係所生之規定,於第二條關係準用之。但本法或其他法規另有規定者,
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