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第 24 條第 1 項規定,無準用民法 「親屬編」規定。故有關同性婚姻關係存續中,受胎而生之子女,尚無準 用民法第 1061 條所定婚生子女之規定
法務部就有關貴署來函所詢女性國人與同婚配偶於外國使用該國人工生殖 技術所生子女之法律上親子關係認定一案之說明
依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施行法辦理結婚登記後,其婚姻關係存續中 受胎所生子女,尚無準用民法第 1061 條所定婚生子女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