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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行政函釋

法規名稱: 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 第 24 條
1.
發文日期:108.11.19
要  旨:
依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施行法辦理結婚登記後,其婚姻關係存續中
受胎所生子女,尚無準用民法第 1061 條所定婚生子女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