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苗栗看守所受刑人與眷屬同住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14 年 03 月 13 日
9
九、懇親宿舍內之安全管理由戒護科派員負責。受刑人及眷屬由戒護人員
    陪同至懇親宿舍或處所後不得擅自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