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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108 年 12 月 30 日
29
二十九、本部依本法第四條規定委託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受託者
        ,於適用本法範圍內,應適用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