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民國 101 年 09 月 04 日
4
四、下列行為,不適用本要點之規定:
(一)政府採購法所定之請託或關說行為。
(二)依遊說法、請願法、行政程序法或其他法令規定之程序及方式,進
      行遊說、請願、陳情、申請、陳述意見等表達意見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