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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苗栗看守所受理檢舉人身分保密作業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民國 100 年 12 月 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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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檢舉人親至本所製作檢舉案件紀錄時,受理科室應選擇適當場所,並
    隔離外界視聽。待訪談筆錄製作完成後,應妥善收存訪談筆錄及保護
    檢舉人之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