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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受訓人員試務須知
修正日期:民國 112 年 05 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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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受訓人員測驗時,不得有影響其他應考人應試之行為。受訓人員於測
    驗過程中,如有需協助之事項,應舉手等待監考人員回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