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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監所管理人員服勤應行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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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四、日用食糧油鹽菜蔬,應由炊場管理員分別造具實支數結算日報表
        陳報及公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