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基隆戒治所預扣受戒治人戒治費用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7 月 04 日
4
四、若戒治人保管金不足玖仟元,除保留壹仟元以下購買生活必需品外,
    其餘全數扣繳,並將所預扣款額解繳 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