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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信託法
修正日期:民國 98 年 12 月 30 日
第 1 條
稱信託者,謂委託人將財產權移轉或為其他處分,使受託人依信託本旨,
為受益人之利益或為特定之目的,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之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