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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屏東監獄檔案管理作業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0 年 0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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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檔案字跡如有模糊缺少者,應請原承辦人員查明補註,並在補註處
      蓋章,以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