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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更生保護法
修正日期:民國 99 年 05 月 26 日
第 7 條
更生輔導員,由更生保護會或分會,遴聘更生保護輔導區內適當人士擔任
之。
更生輔導員為無給職,其聘任之期間與表揚方法,由更生保護會以章程定
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