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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戡亂時期監所人犯處理條例
廢止日期:民國 80 年 01 月 28 日
第 10 條
人犯之保釋,由監獄監務委員會議決後,報請法務部核准。
軍人監獄人犯之保釋,由監務委員會議決後,報請國防部核准。